【开展巡视巡察的责任机构承担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巡视巡察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明确责任机构的职责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对“开展巡视巡察的责任机构承担职责”的总结与梳理。
一、总结内容
巡视巡察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政策性强的工作,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主要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分工协作、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1. 党委(党组):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主体,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巡视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2. 纪委(纪检组):负责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初步核查和纪律审查,是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的关键环节。
3. 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部署、指导和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 巡视巡察组:作为执行机构,具体实施巡视巡察任务,完成对被巡视单位的检查、反馈及整改督促。
5. 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通过以上责任机构的协同配合,巡视巡察能够有效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二、责任机构职责一览表
责任机构 | 主要职责 |
党委(党组) |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工作;决定巡视巡察对象和时间安排 |
纪委(纪检组) | 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和纪律审查;协助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
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 制定巡视巡察计划;协调解决巡视巡察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
巡视巡察组 | 具体实施巡视巡察任务;收集问题线索;撰写巡视巡察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
被巡视单位党组织 | 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
通过上述职责划分,各责任机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提升巡视巡察质量和效果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