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背书属于转让背书】在票据法中,背书是票据流通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背书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其中,“委托收款背书”和“转让背书”是两种常见的背书形式。虽然两者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相似性,但在法律性质和功能上却有明显区别。
一、
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委托给他人代为收取款项的背书行为,其核心目的是授权他人行使票据上的收款权,而非转让票据权利本身。因此,从法律属性来看,委托收款背书并不等同于转让背书,它不产生票据权利转移的效果。
而转让背书则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完全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取得票据的所有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这种背书具有明确的债权转让性质,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式。
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收款背书有时会被误认为是转让背书,但从法律定义和功能上讲,二者存在本质差异。因此,委托收款背书不属于转让背书。
二、对比表格
| 项目 | 委托收款背书 | 转让背书 |
| 定义 | 持票人授权他人代为收款 | 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 |
| 目的 | 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收款权 | 将票据权利完全转让给他人 |
| 权利转移 | 不发生权利转移 | 发生权利转移 |
| 法律性质 | 授权行为 | 转让行为 |
| 是否可再背书 | 通常不可再背书 | 可以再背书 |
| 对第三人影响 | 仅限于被授权人 | 对所有后手有效 |
| 适用场景 | 委托银行或他人收款 | 票据流通、交易等 |
三、结论
综上所述,委托收款背书不属于转让背书。二者在法律效力、权利归属和操作方式上均有显著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背书形式,以确保票据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